箱式电炉维护及注意事项
1、当电炉*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,必须进行烘炉干燥:
烘炉温度与时间:
室温~200℃ 4 小时 打开一点炉门进行
200~600℃ 4 小时
800° 2 小时
电炉使用时,炉温不得超过额定温度,以免损坏加热元件,并禁止直接向
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及溶解金属。经常清除炉膛内的铁屑及氧化物,以保持
炉膛内的清洁。
2、特别建议:1200 度高温电炉温度使用注意:
a/设定温度高于 600 度时。请分段加温到设定温度,例如:要求温度 1100 度
时,先设定温度 600 度,到达 600 度后恒温一段时间{10-20 分钟}再设定 900 度
同样温度到达后恒温一段时间,再设定 1100 度即可。在 1100 度恒温时间zui长不
的超过 4 小时。
b,/高温使用时间对照表 600 度以下连续工作时间 24 小时。1000 度连续工作
时间 8 小时。1000 度以上温度连续工作时间不得长于 4 小时。
c/高温实验结束后,不可以打开炉门冷却,须在炉内温度自然下降到 200 度
以下方可松开弹簧拉手,打开 10-20MM 的缝隙加快冷却。
3、定期检查电炉,温度控制器导电系统各连接部分的接触是否良好。
4、本系列电炉适用于下列工作条件:
(1) 环境温度在+5℃~40℃范围内
(2) 使用地区zui湿月平均zui大相对湿度不大于 90%,同时该月的月平均
气温不高于 25℃
(3) 炉子周围没有导电尘埃,爆炸性气体及能严重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
蚀性气体
(4) 没有明显的震动和颠簸
5、在用户遵守保管,使用,安装,运输规定分条件下,我厂发货日期起,在
6 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我厂负责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部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