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低温试验箱 使用条件
3.1 环境条件
a. 温度:15~35℃;
b. 相对湿度:不大于85%;
c. 大气压:86~106 kPa;
d. 周围无强烈振动;
e. 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;
f. 周围无强烈气流,当周围空气需强烈流动时,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;
g. 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;
h. 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。
3.2 供电条件
a. 电压:220±22V或380±38V;
b. 频率:50±0.5Hz。
3.3 供水条件
可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来水或循环水:
a. 水温:不高于30℃;
b. 关门大吉:0.1~0.3Mpa。
3.4负载条件
a. 试验负载可选用各种电工、电子产品,包括整机、元器件或绝缘材料等。
b. 试验负载的总质量按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50~80 kg试验样品计算。
c. 试验负载的总体积应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/5。
d.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,试验负载截面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的1/3。